關于受理2023年4月自學考試成績復核申請的通知
信息來源: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發(fā)布時間:2023-05-06 瀏覽:1138 次
2023年4月自學考試成績將于5月5日9:00公布,考生可通過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查詢。合肥市考生如對本人考試成績有疑義,可在5月6日和8日到合肥市教育考試院申請成績復核,逾期不予受理。
受理時間:5月6日和8日上午8:30-11:30,下午2:30-5:00(5月7日不予受理)。
受理地點:合肥市教育考試院北樓三樓自學考試科。
提交材料:考生身份證和打印的成績查詢結果(標明需要復核的科目和聯(lián)系電話)
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統(tǒng)一進行成績復核工作。根據(jù)有關規(guī)定,成績復核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評、加分錯、登分錯,不重新評閱答卷;只向考生提供所復核科目成績是否有誤,不得查閱答卷,復核結果如有誤將電話聯(lián)系考生。
我要分享:
相關內(nèi)容
上一篇:安徽省2023年4月自學考試成績將于5月5日公布
下一篇:安徽財經(jīng)大學2023年(上)自考本科畢業(yè)生申請學士學位通知